所需资料
1、填写《机动车注册、转移、注销登记/转入申请表》
2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
3、机动车登记证书
4、机动车行驶证
5、机动车号牌
6、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
7、报废的校车、大型客、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还应当提交《机动车查验记录表》【注:办理时需提交车辆识别代码(车架号码)拓印膜1份和机动车标准彩色相片1张】
8、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。
流程
第1步、交售机动车
第2步、查验、解体车辆:出具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、《机动车查验记录表》
第3步、业务资料受理:提交所需资料到业务厅取号排队等候办理。
第4步、领取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
收费标准:
不收费
回收企业名称:
东莞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
办公地址:
东莞市东城莞温路温塘西路269号
预约免费拖车/咨询电话:
22631483、22297035、22293916
办公时间:
上午8:30—12:00时、下午14:00—17:30时(节假日除外)
业务咨询电话:
22610023;投诉监督电话:23087830
不予办理情况
1、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、凭证无效的;
2、机动车被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、扣押的;
3、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;
4、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;
5、机动车在抵押登记、质押备案期间的。
相关问题
问:东莞在哪里申请车辆报废
答:车管所申请的汽车报废办理程序 1、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; 2、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(或复印件)、交车人本人身份证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;3、车主凭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、行车证、车牌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。凭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到交通局、运管处办理养路费、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。
问:机动车如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?
答: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,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汽车交售的车辆时,应当填写《机动车停驶、复驶/注销登记申请表》,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和行驶证。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,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;